一、遞延收益確認收入分錄?
遞延收益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二、預售款確認收入分錄?
借:預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貸: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三、銷售后不確認收入怎樣做會計分錄?
按增值稅稅額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貸: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不確認收入的發票,是必須留到確認的時候,貼在確認收入的記賬憑證后面的。
按照通常的做法,銷售額那一欄我們填列的數字和報表上的銷售額應該是一致的,所以應該是填確認收入的那部分。
銷售商品如果提前開具發票,開具發票的當天即為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但企業所得稅上要求銷售商品時需同時滿足國稅函[2008]875號文第一條(一)規定的條件,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因此,公司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商品,先開具發票,雖然商品未發出,但按規定要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上不需要確認收入。擴展資料:為方便企業填報,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方式填報:
(1)一般納稅人企業,在實際操作中也可以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計算該指標,計算公式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
同時注意,計算該指標時應包括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對應項目。
(2)執行簡易征收辦法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填報該指標。
(3)符合財稅部門規定的對某些產品實行稅額減征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在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該指標時還應扣除“應納稅額減征額”。
(4)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本期實際應納稅額”填報。
四、視同銷售會計確認收入和不確認收入怎么區?
視同銷售的會計確認收入和不確認收入的區別在于商品是否離開企業或者是企業對商品是否擁有所有權或控制權。通常認為如果視同銷售的后果是商品離開企業,或者是說企業不再對商品擁有所有權或控制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并且相關成本能夠可靠計量,其實質就是說該筆視同銷售的行為滿足了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條件,這樣的情況是要確認收入的;但是,如果產品以其他形式繼續留在企業或為企業服務,實質是說企業仍然對該商品擁有控制權,因此不滿足銷售商品收入確認的條件,只視同銷售納稅但不確認收入。不確認為收入的情況對于自產產品的視同銷售是否作為主營業務收入核算,需注意以下政策:《財政部關于將自己的產品視同銷售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復函》規定:企業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性機構、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是一種內部結轉關系,不存在銷售行為,不符合銷售成立的標志企業不會由于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現金流量,也不會增加企業的營業利潤。因此,會計上不作銷售處理,而按成本轉賬。企業按規定計算繳納的各種稅費,也構成由于使用該自產產品而發生支出的一部分,應按用途計入相關的科目。而按照新《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規定,換出資產為存貨的,應當視同銷售處理,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按公允價值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同時結轉商品銷售成本。銷售收入確認包括以下5個條件:⑴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⑵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⑶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⑷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⑸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因此,對于上述8種增值稅視同銷售業務,對照銷售收入確認的5個條件,其中用于非應稅項目(如自產產品用于在建工程)和捐贈這兩項業務不能產生可準確計量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在會計上不能確認收入,可按成本轉賬,其他情況應一律確認收入。對于新稅法下的視同銷售業務(如將自產產品用于捐贈、贊助、廣告、樣品),此類業務不能產生可準確計量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在會計上不能確認收入,可按成本轉賬,其他情況應一律確認收入。擴展資料:視同銷售根據現行稅法規定,下列行為應當視同銷售:⑴增值稅中視同銷售的確認。《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以下8種行為視同銷售: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⑦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⑧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會計處理上,具體解釋如下:⑴貨物交付他人代銷:委托方的處理a、視同買斷方式下,一般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b、收取手續費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開來的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⑵銷售代銷貨物:受托方的處理——按收取的手續費確認收入⑶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
五、銷售收入的確認條件?
銷售收入確認條件: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3、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4、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確認銷售收入的條件有:
A.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B.不在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
C.不再對商品實施控制;
D.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E.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
抽象來說,要符合一下條件:
①符合收入的定義;有預期的經濟利益流入企業;并能可靠計量。
②收入已實現或可實現(取得收取現金的權利)并已賺得(完成收入賺得的全過程)。
③與銷售商品有關的所有權與風險,在實際上已經轉移;或實質勝于形式。
具體來看,有以下情況
(1)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銷售商品的,應在發出商品、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
(2)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的,應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在此之前預收的貨款應確認為負債。
(3)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商品銷售,根據以往經驗能夠合理估計退貨可能性且確認與退貨相關負債的,應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不能合理估計退貨可能性的,應在售出商品退貨期滿時確認收入。
(4)售出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購買方接受交貨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前,不應確認收入。如果安裝程序比較簡單或檢驗是為了最終確定合同或協議價格而必須進行的程序,可以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六、銷售商品如何確認收入?
《企業會計制度》對收入確認有條件、金額確定以及折扣、折讓、退回的處理等均作了明確的規定。其中第八十五條規定,銷售商品的收入,應當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三)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四)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符合上款收入確認條件,采取下列商品銷售方式的,應按以下規定確認收入實現時間: 1.銷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 2.銷售商品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3.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購買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時確認收入。如果安裝程序比較簡單,可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4.銷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代銷的,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七、銷售收入確認的條件?
(一)收入的定義
收人,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二)收入的確認條件
收入在確認時除了應當符合收入定義外,還應當滿足嚴格的確認條件。一般而言,收入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從而導致企業資產增加或者負債減少,且經濟利益的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因此,收入的確認至少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是與收入相關的經濟利益應當很可能流入企業;二是經濟利益流入企業的結果會導致資產的增加或者負債的減少;三是經濟利凎的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
八、銷售收入如何做分錄?
一般納稅人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九、銷售出庫后多久確認收入
銷售出庫后多久確認收入
引言
在企業管理中,銷售和收入都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銷售出庫是指客戶從企業購買產品后的出庫記錄,而確認收入則是指將銷售出庫實際轉化為企業收入的過程。然而,對于銷售出庫后多久確認收入這個問題,不同企業可能有不同的做法。本文將探討銷售出庫后確認收入的時間問題,并分析其對企業財務狀況以及業務運營的影響。
銷售出庫后確認收入的時間
銷售出庫后確認收入的時間一直是企業管理者關注的焦點之一。一般而言,銷售出庫后的確認收入時間取決于以下幾個因素:
- 企業所處行業的特點:不同行業對于確認收入的時間要求可能存在差異。例如,在一些產品或服務交付后立即確認收入的行業,銷售出庫后確認收入的時間可能會較短。
- 企業的財務政策:企業根據自身的財務政策制定確定的確認收入時間。這取決于企業的財務目標、會計準則以及管理層的決策。
- 銷售合同約定:銷售合同中通常會明確約定銷售出庫后確認收入的時間。這些約定可能包括產品交付時間、服務完成時間以及其他相關條件。
影響因素分析
銷售出庫后多久確認收入對企業的財務狀況以及業務運營有著重要的影響。以下是一些可能影響的因素:
資金流動
確認收入的時間直接影響了企業的資金流動。如果銷售出庫后的確認收入時間較短,企業可以更快地將銷售收入變現,提高企業的資金回籠速度。反之,如果確認收入的時間較長,企業可能需要更多的資金用于業務運營和支出。
財務報表準確性
確認收入的時間也影響了企業財務報表的準確性。及時確認收入可以更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為內外部利益相關者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增強企業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稅務影響
銷售出庫后確認收入時間的長短可能會影響企業的稅務處理。在一些稅收制度中,銷售出庫后確認收入的時間被視為確認納稅義務的時點。因此,確認收入時間的設置可能會影響企業的稅務成本和稅務籌劃。
業務運營效率
確認收入的時間也與企業的業務運營效率密切相關。如果確認收入時間過長,可能會導致企業對于訂單的跟蹤和交付變得困難,影響企業的物流和供應鏈管理。此外,及時確認收入還可以幫助企業及時獲取客戶滿意度的反饋,為企業的改進提供有力數據支持。
如何確定確認收入時間
確定銷售出庫后的確認收入時間需要綜合考慮企業的實際情況以及上述影響因素。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確定確認收入時間的方法:
遵循會計準則
企業應該遵循適用的會計準則,例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或中國會計準則(CAS),根據準則的要求確定確認收入的時間。會計準則提供了有關確認收入的相關規定和準則,企業應根據這些規定進行合理的確認。
參考行業最佳實踐
企業可以參考所在行業的最佳實踐,了解同行業企業的做法和經驗,以此為參考確定確認收入的時間。這有助于企業了解行業標準和行業特點,避免盲目決策。
內外部利益相關者需求
企業應該考慮內外部利益相關者的需求和要求。內部利益相關者可能包括管理層、財務部門等,他們可能對確認收入的時間有著具體的要求。外部利益相關者可能包括投資者、客戶等,他們關注企業的財務狀況和透明度,因此確認收入時間要符合他們的期望。
總結
銷售出庫后確認收入的時間是企業管理中一個重要的問題。不同企業的具體情況和影響因素各不相同。企業在確定確認收入時間時需要充分考慮企業內部和外部的需求,遵循適用的會計準則,并參考行業最佳實踐。合理確定銷售出庫后的確認收入時間,有助于提高企業的財務狀況、業務運營效率,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十、銷售企業如何確認收入和成本?
銷售企業銷售產品貨己發出對方收到齊了驗收后則可確認收入。成本月末為領用的材料,制造費用,管理費用分攤后均可結轉成本。